今年7月10日“大接访”活动开始后,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立即成立了“大接访”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在该院的信访接待室,由立案庭庭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访的日常事务,并制定了《宜州市法院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方案。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院长是涉法涉诉信访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五包四亲自”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定管理、包依法处理;亲自走访当事人、亲自与上访人谈心、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抓督办落实。对信访疑难、信访老户,院领导分工明确、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逐个落实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制,最大限度降低涉法涉诉信访存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在源头上防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在信访接待室和立案庭,对于信访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随时登记,及时研究,把一般的信访案件落实到人,实行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果的三包责任制,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院领导反馈和汇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错案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访必接抓落实,有诉必理促稳定。
严把立案关。在立案管理方面,对诉讼当事人较多、集团诉讼、涉及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对涉及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对企业下岗工人较多、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案件,对因征地引发的集团诉讼等案件,慎重立案,严格把好立案关,不能合并审理的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定期排期开庭,抓好案件的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尽快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对确有程序不合法、实体处理错误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或提出申诉的,立案庭要及时调卷审查,符合再审的要及时立案,启动再审程序。对不符合再审案件的,解释说服当事人,对无理缠诉的当事人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劝其服判息诉。
抓好涉法涉诉信访的排查工作。今年七月我院共排查出1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主要是针对判决不服、土地补偿费太低、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法院执行工作等方面问题而产生,经过院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努力,这些案件基本上得到化解,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该院加强纵向与横向的联系和合体,纵向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横向与市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及时掌握涉法涉诉信访的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提出统一的解决事情的方案,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解决渠道之间的有效对接机制,防止部门间的互相推诿,有访不接。
明确全员信访接待制度。要求全院干警都是信访接待员,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请求提供法律咨询、涉法案件当事人请求司法救助、催办案件等问题,每位干警都有义务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平等待人,文明用语,坚持说服教育,以理服人,坚持因势利导,“对症下药”。根据来访者的性别、年龄、文化、职业等特征,抓住其所反映的问题实质所在,合理、合情、合法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促使其放弃不合理的要求。彻底改变当事人对法院“事难办、话难听、门难进、脸难看”的看法,树立法院亲民为民的形象。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开设“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涉及到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等,以及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费,依法实行缓、减、免,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他们的问题尽快进入诉讼程序,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针对上访老户,石别镇小板所的申请执行人袁家松,副院长覃勉带领执行庭的干警于今年7月28日到其家中做其思想工作,把暂缓执行的原因告知本人,得到他的谅解,并表示不上京不访。
石别镇小板所的第一、二村民小组对市政府的土地确权一案不服,提起行政官司后,一审、二审均维持了市政府的确权决定,该村民小组仍不服,曾在去年到北京上访。7月30日下午,本院和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庭领导在本院审判庭,召集该村民小组的50多人面对面地进行以案释法,解答村民的疑问。
该院基础建设的欠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得到圆满解决,1997年前该院在建院部办公综合楼及庆远法庭时共欠下140万元的工程款,由于法院经费紧张,十多年来该院只能每年偿还部分欠款利息,截至今年六月共欠以上工程承建人的工程款300万元,以上五位承建人近年来多次到该院及宜州市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上访并扬言如不付清工程款他们就带亲属到南宁、北京上访。该院在做好稳定他们情绪的工作后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一情况,经过多方协调,市政府于2008年7月划拨给该院建设经费274万元由该院一次性付给以上承建人,还清所有欠款,五位承建人愉快地接受了这一方案,使这一“缠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另一涉诉信访案件的上诉人为张显松,今年已80岁高龄,因年轻时将其年幼的亲生女儿送给其妹收养至成年,2003年其起诉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时,法院认定其女儿与其妹的收养关系成立,其女儿与其已解除了父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判决驳回其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张显松不服判决,在判决生效后的五年间多次到该院及市里相关部门上访,该院院长及副院长均多次接待了他,特别在今年大接访活动开始后,刘韦才院长又再次接待了他,并耐心给其讲解相关法律及政策,并主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由当地政府依照政策给予张显松享受五保户的待遇,基本解决了其老有所养的上访请求。使这一“缠诉”的老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陈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