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柳州市交通局、安监局联合下发《柳州市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柳州市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标准(试行)》,要求凡在该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必须参加安全生产评估。据悉,柳州市是广西第一个建立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的地市。
根据管理办法,柳州市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评估采用企业自评和行业组织互评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柳州市成立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自评结束后,由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申请评估情况,组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根据管理办法,对年度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法实行停业整顿,连续两年评估结论为不合格或连续三年评估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依法取消企业经营资质。评估最终结论连续两年为良好等级的企业,只要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第三年起可连续两年申请只进行企业自评。
此外,行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评估结论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问题突出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运力投放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