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在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贵寿带领下,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及市审计局相关人员一行13人到隆安县检查《审计法》贯彻实施情况。县领导欧波、韦才团、马志辉、黄志红出席汇报会,市审计局局长朱林玉及县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在上午的汇报会上,县长欧波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隆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情况。汇报指出,2006年以来,隆安县采取多种形式对《审计法》和《审计实施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工作,30个审计项目共查出违规金额2567.0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022.93万元,应上缴财政306.53万元;本级预算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987.8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9.15万元,应上缴财政210.69万元(含补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共完成225个,核减工程造价2075.64万元。同时,隆安县还加强对农村“三大会战”、项目资金、民政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救灾资金、教育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成员还就隆安县审计机构设置、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及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审计违法案件查处、审计服务经济建设的主要做法、收效等问题向县审计局有关人员进行提问。
下午,检查组一行在县领导韦才团、黄志红的陪同下,到县教育局召开《审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听取县教育局接受审计检查情况汇报。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隆安县的审计工作,并希望隆安县审计部门继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审计,廉洁从审,不断提高审计水平,坚决维护好隆安的健康财经秩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隆安作出应有的贡献。(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