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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市查获一起非法贩运野生动物案件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8月06日 16:26:38  来源:宜州市委宣传部

图为工作人员把蛇放归山林。

    7月30日下午,宜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蛇类动物案件,共查获眼镜王蛇、过山峰等蛇类保护动物100多条重达40多公斤,并全部放归山林。这是该市自今年3月以来,在开展代号为“飞鹰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奥运平安的专项行动中,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

    据宜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7月30日下午四时,正在开展巡查的该分局干警接到该市某森林野生动物保护信息员的报告,称有一架从金城江开往玉林的快巴上,可能运载有野生蛇类保护动物,现正开往宜州方向。接到报告后,该分局立即组织7名干警赶往宜州广维路口宜柳高速公路入口处进行拦截检查。下午5点05分,这辆涉嫌贩运野生保护动物的广西玉林市某运输集团的客运快巴在宜柳高速公路入口处被干警拦下,干警们出示执法检查证件,并请司机把车开到宜州城西收费站路段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干警在该快巴的行李箱中的一只密码箱和一个密封结实的竹框里查获“眼镜王蛇、过山峰、榕蛇”等蛇类保护野生动物100多条重达40多公斤。

    执法干警当场对车上的十几名乘客进行询问,乘客对出现这样的事,表示都不知情。通过对运输司机钟某进行询问得知,他和司机杨某共同驾驶的这辆客车是玉林市某运输集团的,负责往返玉林至河池市金城江,今天在金城江车站准备发车市,我们叫旅客把行李放到行李箱,但没有一一看过是什么东西,对这批野生动物是如何进入车站,或是通过别的途径进到车站里,他们都表示不知情。

    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没收了查获的蛇类野生保护动物。并对车主进行了警告教育,对车上乘客进行如何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宣传教育。当天傍晚7点,执法干警把查获的100多条野生蛇类保护动物,送到宜州市六坡水库附近山林全部放生。

    笔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任何人未依法取得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贩运、买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3月份以来,宜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贩运、加工、经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利用火车、汽车、邮寄等渠道,非法贩运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活动。截至日前,该分局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60多人次,对辖区国道线、酒家宾馆、野生动物养殖场、车站码头等37处重点地区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同时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举办各类宣传讲座2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图为被查获的蛇类保护动物。(朱昌敏 韦东亮)

责任编辑: 黄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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