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发展民营经济,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台实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关于鼓励县外客商到本县投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优惠政策待遇吸引外地客商到该县投资兴办企业。
文件规定,对在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内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兴办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连续两年企业当年上缴本级财政收入部分(除上缴上级财政外)全部奖给该企业。另外,奖励制度还规定,在该县投资兴办的企业,纳税额居县前5名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同时,为进一步激励外商到该县投资兴业,该县对获得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的企业和获得国家免检的产品,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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