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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房地产企业税收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5%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22日 18:31:16  来源:兴安县地方税务局

    兴安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税收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政务协作,对不动产、建筑业税收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今年1-6月,该县房地产企业缴纳各项税收7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8万元,增幅为55%。主要措施有:一是把好项目登记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发改委报建项目的同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把项目的名称、所在地、投资金额、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二是把好备案关。每月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所销售的不动产项目(包括门面、车库、杂物间)的房产编号、业主姓名、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合同编号、付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并用电子文档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由税务机关统一汇总;三是把好发票审核关。纳税人首次领取发票时,认真调查审核,根据业务量核定其每月发票使用量,并要求按月申报缴纳税款。在缴销发票时,严格审核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是否足额申报缴纳了税款,不足额缴纳或不缴纳税款的,不再销售发票,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四是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堵塞了税款流失的漏洞,强化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秦国松)

责任编辑: 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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