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城县积极采取措施,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等问题。
该县下发通知,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小灵通”即报销话费,已用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按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拍卖。对2008年6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严禁用单位固定电话为Q币、网络游戏等充值。
县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电信等部门还联合开展清理工作,对顶风违纪、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今后凡发现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将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转嫁到单位承担的,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罗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