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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重点矛盾纠纷案全部“承包”到人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21日 09:31:04  来源:广西日报

    由于“三大纠纷”、国企改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代课教师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兴宾区群众到来宾市政府甚至自治区集体上访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该区把“应该解决而长期不解决”的问题作为当前信访调处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下决心查清原因,攻坚克难,切实解决。

    根据当前社会稳定的实际情况,该区出台实施方案,对全区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案279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查不放过”的要求,将重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该区确定5月20日至8月31日为调查处理阶段,从区四家班子领导做起,逐层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排查调处化解工作责任。属乡(镇)负责调处的案件,按区四家班子领导农村工作联系点挂钩包案;属区本级负责调处的案件,按照区政府领导分工挂钩包案。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小结一次,全区通报表扬批评。

    为确保“包案”工作实实在在取得成效,该区党委按照来宾市委的指示精神,决定今后凡是存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严厉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重大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有效调处,从而导致社会治安混乱的乡镇、街道、部门,除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外,其主要领导要向区委常委会表态整改期限,到整改期限后仍有问题的,坚决一律就地免职。

    与此同时,该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三大纠纷”等案件的经验,主动把群众“上访”变成干部“下访”,进村入屯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覆盖力度,充分发挥区乡两级群众工作部(站)和村调解委的作用,把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或萌芽状态。在村屯全面建立基层信息员队伍,布置“千里眼”和“顺风耳”,使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一旦风吹草动,尽在党委政府掌控中,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莫益路)

责任编辑: 黄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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