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 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基层控制人口、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着眼基层,夯实基础”的理念,以服务站(所)建设为基础,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乡镇(街)”和“无政策外出生、无大月份引产村(居)”活动(以下简称“三无”活动)为有效载体,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把工作重心下移,把任务落到实处。实现了“三个创新”:
1、创新计生服务站(所)建设思路。按照自治区“国债建设一批、整改达标一批、改革结合一批”的总体思路,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经验收合格的乡镇服务所,市财政按每个乡镇5-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县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07年,全市在建的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共21个,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到位100万元,昭平县黄姚镇、八步区大宁镇、钟山县同古镇、富川县富阳镇、平桂管理区望高镇等10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得到了奖励。
2、创新基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从育龄群众生育行为的过程管理入手,全面强化层级动态管理,实现以制度约束人、以责任驱动人、以奖罚鞭策人,为落实计生经常性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强化“四级责任”(市、县、乡、村),增强各级各部门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坚持“三个动态”(动态服务、动态管理、动态考核),增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三个挂钩”(将工作实效与经济利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问责,有效地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3、创新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载体。广泛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乡镇(街道)”和“无政策外出生、无大月份引产村(居)”竞赛活动,把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注意力,引导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控制人口、服务群众的能力上来,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局面。2007年,贺州市八步区黄洞乡、昭平县文竹镇等乡镇率先实现了“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目标,八步区黄洞乡黄洞村、富川县莲山镇下坝山村、钟山县花山乡三叉村等一批村实现了“无政策外出生、无大月份引产”目标。
(三)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做到“三个强化”:
1、强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着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学习宣传活动,使《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在全社会坚持不懈地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向纵深开展。2007年,贺州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广西唯一的一个“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2007年9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项目(贺州)培训班在贺州市成功举办,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以及来自全国37个示范市(地、州、区)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对贺州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贺州为本次培训班提供了超一流的经验、超一流的现场和超一流的服务”。三是抓好新农村生育文明和幸福家庭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司法介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摆到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的高度。市委常委会经过专题研究,提出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必须坚持“坚定不移、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务求实效”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职能管理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督促本级人民法院和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化,市委与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设立计划生育非诉案件专项执行小组(简称“计生执行小组”),专门负责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执行。对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计生执行小组做到优先接案、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7年,全市没有出现因计划生育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强化利益导向,实施计生助学工程,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奖励、优惠、优先政策和市、县(区)制定的各种奖励扶助政策。2007年,全市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农村双女户落实绝育措施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无子女)干部职工享受退休工资奖励兑现率均达100%。二是在全区率先出台了《贺州市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子女助学工程实施办法》,对本市农村农业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学年度发放600元助学金。这一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有效衔接,使奖励优惠政策覆盖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到就读高中和大学的全过程。
2007年,贺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口计生战线的同志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艰辛的劳动。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战线的全体同志,向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贺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的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认识不足,基础好的乡镇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松劲的思想,淡化了责任感和危机感,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工作成效不明显;基础差的乡镇消极避退、畏难情绪突出,工作进展缓慢。二是一些领域体制改革引发的人口计生管理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凸显。如婚姻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农村婚姻登记网点减少,给群众办理结婚登记带来了不便,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未婚先育造成了可能;还有国家出台的一些普惠政策缺乏兼容性,客观上淹没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削弱了利益导向作用。三是统计失实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不重视人口形势分析,不注重用统计数据去指导日常工作,没有把精力放在抓基层基础工作上,而是在数字指标上花精力、做文章,靠瞒报、虚报蒙混过关;有的由于工作不到位,指标完成不理想,怕报出来影响成绩而自我拔高。四是综合治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离正常值。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网络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打击“两非”的信息沟通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体化”,打击“两非”专项治理破获的案件数量少,没有取得重大突破。五是流动人口的流动性、隐蔽性、复杂性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贺州市靠近珠三角的经济发达地区,每年约有2.9万名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打工,其中只有2.4万左右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有0.5万人左右的育龄妇女妇女没有办证,去向不明。这部分人群正是生育旺盛期,很容易导致政策外生育。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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