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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14日 17:29:15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上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受委托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组织工矿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

    (三)依法行使对全县安全生产履行综合监督管理的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行使煤矿安全监察职权。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自治区局、市局对县内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2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股

    (二)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0-851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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