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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初见成效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09日 16:47:13  来源:广西忻城县委宣传部

    忻城县红渡镇西江村乾坤屯党员莫元道很想扩大种桑养蚕规模,可是由于资金困难,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去年,得知县里开展“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后,他立即申请并领取了“爱心传递”活动资金。桑园种植面积也由原来的1亩发展到现在的6亩,年种桑养蚕收入1万多元。如今,他家不但住上了砖混结构的“桑蚕楼”,而且购置了摩托车、彩电、影碟机等家用电器。莫元道致富不忘群众,将自己的种桑养蚕技术免费传授给该屯和周边群众,带领他们脱贫致富。

    忻城县委书记卢忠告诉笔者,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我们正是根据这一精神,自2007年开始,在全县开展“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努力构建为困难党员排忧解难新机制。活动以“关爱党员”为抓手,以发展生产为目标,以“爱心传递”为主线,以无息借支扶持的方式,为有志创业的农村党员提供项目启动资金,用一年时间发展壮大项目,确保效益,一年满后将“爱心传递”活动资金传递给下一批困难党员,从而为关爱党员提供持续的动力和保证。

    为此,该县制定下发了《“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实施办法》,对“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活动资金筹集来源。通过采取财政拨一点、党内互助金出一点、留存党费挤一点、经济能人助一点等方式筹措“爱心传递”活动资金。二是明确“爱心传递”示范户的条件,即有劳动能力,家庭生产发展有一定基础,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热心公益事业,愿意在生产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而又缺乏启动资金的农村党员。三是明确“爱心传递”工作程序。四是明确“爱心传递”示范户的职责。“爱心传递”示范户要负责选定下一个传递对象,并将活动资金传递给下一户示范户,同时,给予其相应的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带动和服务,形成以“爱心传递”活动资金为基础,党员示范户带头发展生产为动力,推动资金、技术、信息、情感在组织内部交流传递、良性环循,帮助农村党员发展生产、发家致富,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村党员人才队伍。

    去年以来,该县共发放“爱心传递”资金3万元,资助15名困难党员。城关镇板河村内城屯屯长王国仕领取“爱心传递”活动资金后,创办了“农家店”,建立农资连锁,农资配送,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省时省力又省钱,有效地满足了农民的需求。同时他还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免费为党员群众讲授经商之道,深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称赞。

    “‘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的开展,拓宽了党内关爱的方式,提高了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弘扬了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激发了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了党内和谐。”县委副书记覃文松如是说。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玉娟说:“去年全县15户‘爱心传递’示范户的经营状况良好,他们都选好了今年的传递对象,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开展‘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的信心和决心。2008年,我们把开展“关爱党员—爱心传递”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广大农村党员真切地感受到“家”的温暖,让党内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蔚然成风。今年我县的“关爱党员—爱心传递”示范户从2个乡镇的15户增加到8个乡镇的45户,带动周边党员群众2154户5786人。”     (邹文彬 罗威)

责任编辑: 黄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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