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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商局多项措施推行“限塑令”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08日 18:21:41  来源:梧州市工商局

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

在批发市场检查货源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工商人员到市场中宣传“限塑令”。

    梧州市工商局根据该市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限塑令”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使“限塑令”入眼入耳入心。从5月中旬开始,梧州市工商局组织各工商分局、工商所在各自辖区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地,广泛宣传“限塑令”。利用流动宣传车、横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商场广播、宣传资料等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使“限塑令”入眼、入耳,此外,该局还和市内各媒体密切联系,对施行“限塑令”进行专题报道,让市民群众充分认识塑料购物袋对环境的危害,引导消费者树立环保意识,自觉使用环保购物袋,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袋,为“限塑令”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注重引导,要求经营者不进不销不提供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梧州市工商局组织各市场负责人、超市负责人、部分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学习相关文件以提高认识,要求经营者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并与之签订责任状,落实好各自的督促检查责任,让商家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标准、处罚依据及额度,强化自律意识。此外,梧州市工商局还将目前市面上已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销售的信息传达到各单位,并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在市场内设立的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方便每个市场的经营户都能购买到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从源头上做好“限塑”。

    三、强化监管,使“限塑令”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6月1日起到7月底,梧州市各级工商部门将组织力量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业户开展集中清查活动,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以及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违法经营者、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经营者,将依法处罚。

    此外,梧州市工商局要求各分局、各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经营户和超市建立塑料袋进、销货台帐,凡无台帐或台帐记录不齐全的,一经查出予以严惩;严查兜售塑料袋的小贩进入农贸市场向经营户提供不合格塑料袋,并重点检查各经营户有偿提供的塑料袋是否符合国家卫生、环保等相关要求进行重点检查。

    据悉,目前梧州市工商部门已收缴不合格塑料袋50多公斤,各大市场、商场、农贸市场执行“限塑令”情况日渐规范。(胡亮 梁婷婷 郭健强 杨登婕)

责任编辑: 黄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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