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近年来,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35个,竣工验收335个,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以上,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贵港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使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三同时”。同时,注重宣传,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贵港市先后举办学习培训班20多期,600多人参加培训。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
贵港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努力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一律停止引进和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浪费资源、污染严重、能耗高的项目。市有关部门严把审批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制浆造纸以及电镀、制革和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建设项目违规行为。2003年以来,贵港市每年都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300多人次,车辆1200多辆次,检查了2100多家(次)企业,立案查处49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5件,限期治理企业32家,取缔关停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企业21家(个)。
(陆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