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山县工商局针对县内农资市场中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农民消费者的三类复合(混)肥料进行了查处:
1、不按规定在包装袋标明氮(n)、磷(p)、钾(k)的百分比含量,而标以氮、磷、钾之中1至2种成分加上其它元素或化合物百分比含量的复合(混)肥。
2、原料来源标注从外国进口,而销售商未能提供出原料海关进关手续(复印件)的复合(混)肥。
3、标注外国技术但无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材料(复印件)的复合(混)肥。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对全县9个乡镇的45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对6户销售以上三类复合(混)肥的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涉案金额共计3.5万元,处以罚款16964 元,没收涉案复合肥10吨。(李国秀 陆建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