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地建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指导下,来宾市司法行政机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创新举措,认真履行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积极做好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公证服务、律师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工作,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起色。投资700多万元的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全面完成,结束了来宾市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的历史,现已全面进入规范化建设阶段。全市69个基层司法所,现已全部达标。一级所已有29个,占应建总数的42%。
人民调解工作有创新。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有创新。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队伍综合素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2007年11月,市司法局与市调处办在武宣县联合召开矛盾纠纷调解“案件质量评比”研讨会,对矛盾纠纷案例进行剖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共有司法、调处、农业、林业、水利、国土、部分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和县、乡案件承办者110多人参加,分别对47个调解成功典型案例以现场即席演讲、现场质疑解答、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就参评案例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难易程度、调解技巧、案卷质量等进行评判。评委分别由市司法局、市调处办、市中级法院的6名处级干部担任。这种“市级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集体剖析案件、经验教训共鉴”的做法,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由实践提高到理性提高,由数量提高到质量提高的一种新的尝试。二是工作经验有创新。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探索,形成了“六调三联一参与”、“三访两到场”、“三查明四讲清”等经验,即“依法调解、依事实道理调解、依亲情友情乡情调解、依证据实物调解、依村规民约调解、依民族风俗传统习惯调解”,“联席会议、联合排查、联手调解”,“律师参与调解”;“排查下访、依法接访、结案回访、纠纷地点亲自到场、调查取证亲自到场”;“查明案发事由、查明双方想法、查明相关依据,讲清法律规定、讲清道德情理、讲清后果危害、讲清解决办法”等,这些经验,是撤地建市以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首次理性总结,对进一步推动来宾市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民间纠纷化解有成效。撤地建市以来,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27223起,调处26491起,调解率97.3%,调处成功并履行25399起,成功率95.87%。制止群众性上访379起,制止群众械斗352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67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87件88人,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两释安置帮教有特点。和组织部门联合开展党支部、党员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思想教育、帮组织管理、帮脱贫致富”三帮活动。全市“两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广西的最低控制标准。对政府部门小额资金扶持建立的两释安置帮教基地,实行“保本增值、定期回收、支持新点、滚动发展”的做法,为贫困地区两释安置帮教工作基地建设探索了一条新的思路。
法制宣传工作有力度。撤地建市以来,共组织和协助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20多部,共举办各级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508期5万多人次,组织实施了年均5万多人次的普法考试,每年还以法制副校长名义为全市800多所中小学校上法制课两次以上,同时配合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实践活动。还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开辟《法律在线》、《律师说法》等栏目进行法制宣传。其中《律师说法》每周一期,几年来从不间断,至今已播出250多期。
法律服务水平有提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创造了连续五年无差错佳绩,并先后两次荣获自治区先进集体称号。二是2007年5月开办的涉外公证业务,结束了来宾市无涉外公证的历史,对来宾市公证业务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目前已办理涉外公证事务749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拓展了国内引资开发、借款质押公证业务新领域。还承办了30多件重大项目合同公证和征地项目公证,为来宾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三是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部组建,法律援助经费已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在符合条件的乡镇及妇联、工会、共青团、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2个,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法律求助难的问题。几年来共办理法援案件1261件,无一件被投诉。四是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好。市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建是全广西第一家。现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已全部组建完毕。几年来,共为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法律事务111件,审查各类合同58件,提出法律意见265条,参与重大纠纷处理29次,参加重大项目讨论和重大决策121次,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评价。五是开展法律服务大回访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06年来宾市就法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对撤地建市以来所提供过法律服务的2466名服务对象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回访,以促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办案和业务开展,效果良好。
队伍建设有新的发展。市县两级班子结合实际,突出“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一条主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坚持制度管理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促进了队伍建设的发展。撤地建市以来,全系统在职在编干警荣获区(部)、市、县三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共计184个,个人279名。 (江景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