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自治县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自治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问题,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提案。县市容局收到县政府转来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提案,立即召开议案和提案办理答复会议,其中涉及市容局的人大议案3件,其中主办议案为1件,协办议案为2件: 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件,内容主要是有关城市道路改造和市政设施完善以及城市绿化亮化等方面具体建议。
在接到议案和提案后,市容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三落实,以伍义局长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承办,在承办过程中,我们首先按照议案和提案要求认真慎重的写出答复函,经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再连同征求意见表,由承办人亲自送达代表和委员手中。不管是主办案还是协办案,我们都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办出成效,按照办理工作计划,通过电话、座谈走访等形式与代表和委员们逐一见面,进行耐心、细致、热情的讲解答复,对能解决的表态立即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承诺列出时间和计划,并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没有出现各行其是,推卸责任和自相矛盾等现象,得到了各位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一致满意的答复,办结案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通过以上的努力办案工作,议案和提案答复得到了代表、委员和政府领导的认可和满意,有些已得到了落实或正在按计划实施中,大大的促进了我们的工作干劲和热情,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市容管理事业,不光是政府和有关职能单位的事情,而是全县人民共同参与的事情。“创建人民满意的市容”的口号不是空喊的,而是我们全局干部职工们抱着一种对党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干出来的。
(李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