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采取有效的措施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纪律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
抓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灵山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每周定期学习制,利用周二上午,通报和点评上周委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开展一次专题“业务轮训”活动,由各室主任轮流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将各镇(厂场)纪委正副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别编成4个学习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学习交流活动;每季度安排2至3名镇纪委正、副书记到县纪委进行跟班学习。通过系列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连续11年案件审理“零申诉”,廉政文化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在全区作经验发言的好成绩。
抓监督,提高免疫力
为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勤政廉政、规范执法,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该县制订了《中共灵山县纪委、灵山县监察局机关工作管理若干制度》和《灵山县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32项制度,并成立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县纪委监察部门经常开展“贤内助”常吹廉洁风活动。如今年春节前,召开了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座谈会,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提高干部的自身免疫力。
抓使用,激发干部活力
为了促进干部队伍成长,该县以“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提拔”为重点,建立了科学的选拔任用、竞争激励、干部流动和监督约束等机制,使干部的选、育、用、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县纪委监察部门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质量。同时,建立了全县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定期沟通制度,积极向县委推荐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2006年以来,该县先后有8名镇纪委书记被提拔为镇党委书记、镇长或镇人大主席,1名县直纪检组长提拔为局长,4名干部提拔为副科级纪检员,1名副科级纪检员提拔为团县委书记。
每年,县纪委监察部门还要求各镇纪委、县直及单位纪检组长、各室主任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定期对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进行轮岗,增强了干部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能力,提高业务素质。(记者 江洪作 通讯员 林色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