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兴安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得到了桂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桂林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命名表彰,被授予市级“文明窗口” 荣誉称号。
2006年以来,兴安县工商局一直严格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队伍建设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智能型”工商为目的,以依法行政、行为规范、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重点,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要求登记注册窗口坚持不懈地争创桂林市级“文明窗口”: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登记窗口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意识。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自觉学习等方式,兴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不断加深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工商登记类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红盾软件熟悉程度,提高业务素养,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八荣八耻” 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基本要求转化为日常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意识。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优化登记窗口政务环境。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兴安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梳理优化已有在服务窗口的政务公开内容,设置工作人员形象监督岗,公开办照窗口服务承诺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优惠政策,业务和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业务流程的相关责任人,大力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制作各类登记格式文本的书写范例、办理各类登记事项提交材料说明,方便办事的群众。2008年3月,登记注册股整体入驻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简化审批环节,提高登记窗口办事效率。通过采取审批授权、承诺办结、流程规范三项举措,打破以往审批环节的“传统”做法,进一步明确审查员、核准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并将各类登记审查、审批权下放,切实把“一审一核制”落到实处,使各类审批事项公开、限时、规范运作,“阳光”操作,提速增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多举措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兴安县工商局推行提前服务、微笑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六项服务,为个私企业做好优质咨询、登记服务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下岗再就业、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大专院校学生就业及部队复员军人再就业政策等发展个私经济的优惠措施,开辟登记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待就业人员排忧解难。2006年至今已落实国家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涉及人数400人,免收各类费用38.3万元。
(唐承敏 张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