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全区工商系统的重点工作,兴安县工商局在“四化”建设工作中,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结合实际,立足本职,针对存在的信息化制度尚未健全、标准尚待完善、程序难以执行、责任难以追究等问题,不断充实制度、加强规范、完善程序,健全法制,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化的优势和特点,把信息化融入到“四化”涵盖的工商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逐步实现信息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有力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重视信息化在“四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完善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配置。
信息化可以充分应用到工商行政管理履行监管执法职能和机关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过程的重要体现和工作结果的最终反映,可以有效地促进工商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登记管理和服务经济水平提高和市场监管执法能力的加强,是“四化”建设的有力推进器。
正是认识到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兴安县工商局近几年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20多台计算机充实到各基层工商所、各个科室,积极配合区、市工商局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完成网络改造,实现“区、市、县、乡”四级联网,统一使用区局下发的“红盾系统”、“OA办公系统”、“科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通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12315指挥调度系统”、“广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报表管理系统”、“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为信息化建设打好稳定的基石。
二、完善各项信息化制度,推进信息化制度化建设。
(一)坚持使用信息化应用软件,促进信息化无形制度的完善。信息化应用软件,在开发设计上充分融入了依法行政和工作制度化的要求,每一个软件及子系统实际上就是无形的制度。如市场准入登记注册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系统、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市场主体的依法规范监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可使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更加统一、规范。12315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了处理消费纠纷的快速反应。人事管理系统的应用,可有效控制全系统机构数量和编制员额,防止乱设机构、随意进人等现象的发生。财务管理系统的应用,使机关和系统的财务收支行为更加科学、规范。案件管理系统使办案的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减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规范自由裁量权。兴安县工商局严格要求各业务部门使用区局下发的各类软件,用无形的制度约束工作行为,同时,多收集、归纳软件存在的问题向区、市工商局反映,促进全区工商各应用系统的创新、升级、完善。
(二)建立健全各类有形的工作规章制度,用以指导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责任追究制、企业登记信息发布制度、一审一核制、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重大事项督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文件收发登记制度等,用以指导工商部门各类工作,指导信息化工作;二是制定《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12315”指挥系统管理规定》、《硬件维修管理规定》、《计算机操作人员守则》等制度,为信息网络系统正常运作提供重要保障。
兴安县工商局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不断地努力,逐步建立起一套有形制度和无形制度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
三、统一信息化应用软件操作标准,推进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息化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标准做指导,而且这个标准必须得到始终如一的遵守和执行,这样才能能够达到应有的目的。兴安县工商局为使信息化应用环境达到和谐统一,获得最佳的效果,使信息化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严格执行了《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录入规范》,在红盾系统内名称管理、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日常巡查、案件管理、销毁、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经纪人及其执业人员备案管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方面做到按条件、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操作,严格按区局各种录入规范和要求录入人事信息、固定资产、廉政档案等,做到政策一致、口径一致、操作一致,实现了规范化操作,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
四、严格信息化软件操作程序,推进信息化程序化建设。
从名称核准、开业受理、审核、登记、发照、归档,从线索、检查和调查、法制审核、告知、处罚决定,每一个软件操作程序都体现了每个业务的操作程序。如领导、法制部门通过调度办案情况,可以了解特定部门、特定人员的办案情况,了解特定案件现在进行的程序及现状,可见,信息化的程序化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化的重要体现。针对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工作和思维上习惯文来文往、当面汇报,不习惯网上操作,计算机操作不熟练,例如一些案件的办理,经常是通过书面形式走完全部程序后,直接一次性录入计算机,而不能通过网络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批等问题,兴安县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开展计算机培训,提高全局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从2006年开始,兴安县工商局针对不同应用层次、不同操作水平、不同业务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软件培训20多次,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工商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培养一支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是改变工作人员的思维定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大力推行信息化办公。兴安县工商局8个工商所全部实现了委托登记发照,全局公文的处理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巡查资料、案件也实现了及时按程序录入,工作效率有了大幅提高,
五、形成信息化工作监督机制,推进信息化法治化建设。
兴安县工商局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工作考核重点,由监察部门和相关科室组成信息化工作监督小组,对信息化工作进行定期按比例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追究违法违纪违规人员责任,使部门之间形成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化建设。如登记注册工作,由信息化工作监督小组实行检查监督,可实现对登记工作从受理到发照的全程监控,使得登记注册各环节公开透明,有效地制约不廉洁行为的产生,有助于避免工商执法人员在工作程序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全系统的廉政建设水平。
经过坚持不懈地抓好“四化”建设,兴安县工商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农资、打击传销、商标广告等市场秩序井然,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张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