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度重视性别比问题,努力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坚决落实部门职能。建立性别比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严惩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要对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地方进行重点监控,对重点地区特别是边界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尽快扭转一些地方性别比偏高的局面。
(九)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要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流入地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获得市民化待遇。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落实部门、街道和法定代表人管理服务责任制。大力实施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双向管理、协作配合制度,形成居住地为主、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的局面。
(十)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解决好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工作,就是抓和谐社会建设,就是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与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同等重要的位置,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领导保障、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下基层搞调研,亲自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真正把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首先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调,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要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常性协作配合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
(三) 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要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足额预算、分级负担、逐年提高、专款专用” 的人口计划生育财政投入机制,确保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性、服务性和事业性支出。要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两级财政要严格按照投入比例,逐年提高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确保到“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含社会抚养费8元)。
(四)改进考核办法,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党政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的“三线”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加大重点调查、平时督查和抽查力度,促进各地经常性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今年贺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新贺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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