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县地税局狠抓五项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率:1至5月稽查查补入库税款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万元,增长56.85%。一是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4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文书质量、工作效果进行量化,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二是严格审理程序,对提请的重大税务案件,严格按照初审、集体审理、局审理委员会审核把关三级审理程序,通过审理委员会的集体分析、讨论、定性,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三是严格按照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对13家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业、高收入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圆满完成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做好稽查前的纳税辅导工作,继续推行“查前提醒、温馨告知”服务举措,通过与企业领导和财务约谈,帮助企业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提高企业诚信纳税意识;五是加强廉政教育,邀请县检察院在全局举办预防犯罪职务讲座,增强税务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有效地提高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稽查行为。(杨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