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2月的雨雪低温冷冻灾害,导致象州县25户灾民的78间住房全部倒塌。为了帮助他们以及今年因灾的全倒户及时建好新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及时帮助灾民解决住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量力而行的原则。要引导灾民根据原住房状况和经济能力来确定新建房屋的结构和规模。
2、利于防灾的原则。要引导灾民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建设新房,必须是砖瓦或砖混结构,以防水患。
3、分类帮扶,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帮助全倒户中的五保户、特困户及重点优抚对象恢复倒房重建。
4、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以及灾民自筹为主与政府适当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在5月31日以前,完成因雨雪低温冷冻灾害导致全倒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在12月31日以前,完成洪涝灾害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导致全倒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覃淑芬任组长,县民政局潘敏周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民族局、县电力公司及整村推进各帮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潘敏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每个全倒户落实一名干部为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
2、宣传动员,要把县政府帮扶灾民恢复重建的政策及时宣传给全倒户,提高他们恢复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深入调查核实。要把全倒户的劳力、经济能力、亲戚朋友帮扶能力等情况核实清楚,因户施救。
4、组织实施。每个全倒户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督促他们动工建房,对没有劳力的五保户、伤残户或重点优抚对象户要组织人力帮建。
5、协助集资。新建房屋的特困危房户,需政府救助的,要指导他们填报建房救助申请书,逐级向上申报,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发动社会各界捐献款物援助农村特困危房户改造。
五、救助标准
五保户5000元,其他灾民3500元,或者等价值的建筑材料。
六、建房补助采取先建先补,分步补助的办法发放。建好基础后按所获得补助金额的30%计发,整体砌砖到一米以上再按所获补助金额30%计发,余下部分在一层封顶后发放。发放补助的手续参照2005年水毁民房恢复重建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