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是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贵州兴义市、安龙县兴建的一座大型界河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3.8亿千瓦时。电站于1998年建成发电后,其企业所得税一直在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的广东省广州市缴纳,电站所在地方财政一分未能分享,严重影响了自然资源输出地和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经济利益。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相配套的管理办法。隆林县国税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争取各方支持,将跨省(市)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在资源输出地缴纳入库,维护当地利益。近日,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力发电厂向该局缴纳了自电站建成投产以来首笔企业所得税45万元。(黄优 黄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