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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3400多农村计生户拿到奖励救助金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5月19日 09:17:42  来源:兴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今年以来,兴安县认真落实区、市有关农村计生奖励救助政策,在县财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县委、政府拨出专项资金160多万元,为全县3401户农村计生户发放奖励救助金。

    根据县委、政府的部署,兴安县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救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通过积极宣传,奖励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审查、进村入户核实、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复核等多项程序,准确认定全县第一批奖励救助对象共计为3401人,其中2007年8月22日区奖励救助办法施行后依法生育的,并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双女户共43户、非双女结扎户共66户;2007年8月22日区奖励救助办法施行前依法生育的,在本办法颁布施行后六个月内自觉主动落实结扎措施,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双女结扎户共30户、非双女结扎户36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907户;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304户;依法生育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全部死亡,符合救助的15户。

    近日,按照有关规定,奖励救助金已由兴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10个乡镇信用社网点代理发放,大部分对象已高高兴兴地领到了6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救助金。

    多年来,我县十分重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按照国家、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积极出台各项奖励措施,为计生办了多件好事:农村居民和城镇无单位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100%得到兑现;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家庭,在个人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部分给予每人10元的奖励扶助;全面落实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职工享受增资5%—10%的待遇;从2007年开始每年拿出100多万元对农村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群众及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奖励。(黄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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