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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5月15日 10:29:38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市委决定,面向全市采取“双推双考双评”(即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民主测评和潜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10个)

    中共柳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柳州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柳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柳州市粮食局副局长1名,柳州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1名,柳州市总工会副主席1名,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副书记1名,中共柳州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柳州市范围内(含县区)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或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现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干部的任职年限应满3年;

    现任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大中型企业的领导人员和大型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现任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大型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中型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小型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任职年限应满3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2周岁(196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

    (2)享受政府(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的人员;

    (3)获得自治区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4)被评为柳州市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人员。

    7.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3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其任职资格可放宽一年;

    8.为促进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凡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者,也可报考,任职时实行聘任制:

    (1)大学本科毕业满7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满5年;

    (3)现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满2年、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满5年。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

    (二)具体职位要求

    中共柳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宏观经济理论、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政治理论基础扎实,具备经济和社会科学研究能力,熟悉机关和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洞察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熟悉宏观经济、区域经济、投融资等政策法规,掌握投资项目策划推进、协调管理等相关知识。具有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相关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投融资运作能力和推进发展改革的能力。

    柳州市交通局副局长:熟悉交通运输、公路和水路的规划、建设、管理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交通运输组织和交通市场秩序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掌握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化工等环保相关知识,熟悉环保法律法规。具有环保相关技术和管理的实践经验。行政管理能力强,有较强的环保研究、组织协调和项目实施能力。

    柳州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熟悉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和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文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市场开拓意识强,有文化产业项目的组织策划、开发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柳州市粮食局副局长:熟悉粮食储备、流通、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具有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有粮食流通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柳州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熟悉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和投融资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具有经济规划、项目管理、工业企业管理等相关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对外交往能力。

    柳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熟悉工会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工会工作规律,具有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共青团柳州市委副书记: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熟悉共青团工作,了解青少年心理,掌握青少年成长规律,具有青少年工作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有亲和力,创新意识强。

    中共柳州市委党校副校长: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掌握教学管理规律,具备经济和社会科学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强。中共党员。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潜质测评、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2008年5月15日。

    通过《柳州日报》、柳州电台、柳州电视台及柳州新闻网、柳州党建网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市发布公告和简章。

    2.组织报名:2008年5月15日-30日。

    (1)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组织推荐:由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单位上报的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进行推荐,有选拔职位的单位至少推荐2名人选。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个人推荐:市各行各业干部群众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公选办推荐人选,并负责地介绍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情况。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市公选办报名自荐。

    (2)报考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或以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关资料,填写《柳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登记表》。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再向市公选办报名。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地点: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三中路43号,市委市政府大门对面)。

    3.资格审查:2008年6月初。

    由市公选办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10比例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4.笔试:2008年6月14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测评和面试的人选,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人选名单。

    5.民主测评:2008年6月中下旬。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一定范围内组织进行,主要对测评对象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得不到半数以上群众认可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6.潜质测评:2008年6月中下旬。

    由柳州市高级管理人才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应试者进行心理、能力等方面的潜质测评。

    7.面试:2008年7月上旬。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公开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成绩各为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有关媒体公布。

    结构化面试允许干部群众旁听。有选拔职位的单位推荐10名干部群众参加。干部群众的打分作为考官评分的参考。

    8.组织考察:2008年7月上中旬。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测评的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累加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公开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人数的比例为1︰3。考察对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告。

    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9.讨论决定:2008年7月中下旬。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笔试、民主测评、潜质测评、面试、考察等方面的情况,结合选拔职位的要求,研究提出建议人选2名,报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用人选。其中需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办理任职手续:2008年7月底至8月初。

    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的任职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实行聘任制的人员,聘期5年。聘期内按同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任满一个聘期,续聘的明确相应的级别,时间从首次聘任之日算起;不续聘的可保留聘任期享受的职级待遇,由所在单位安排工作或自主择业。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柳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马宏伟、林东)

    柳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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