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网群 - 玉林市
玉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水”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5月10日 16:51:32  来源:玉林日报

    从今年起,玉林市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构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这是记者从5月8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子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伍科雄出席会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莅会指导。

试点工作5月底前全面启动

    据统计,玉林市现有城镇居民约70万人,除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万人外,还有50万左右城镇居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玉林市作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城市,必须在5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到年底居民参保率要力争达到50%左右。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后,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将从目前的23万增加到年底的43万。

    根据《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本市辖区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其户籍所在地所属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的未成年居民,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由学生自愿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

    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对符合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

    刘子福就做好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目标,把握重点,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任务。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高兴,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50%的任务。

    伍科雄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好事、实事,要高度重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积,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启动;保障试点工作人财物到位,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记者 赵茵萍)

    

责任编辑: 邓晓冬
 
 
 
 
网报精读·社会新闻·新华08
汽车房产·时尚娱乐·读书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