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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办发〔2008〕7号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3月18日 11:39:33  来源: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柳州市柳东新区

    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柳州市柳东新区与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组建新的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保留中共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和“统分结合、多区并存”的管理体制。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柳东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项目建设和统一行政管理等工作,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授权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行使市一级行政管理和综合经济管理权限,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开发区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协调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开发等工作;根据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区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新区土地的利用和经营工作。

    (三)指导、协调和推进新区产业发展;组织拟定、实施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对新区经济运行进行分析、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进行管理;制定有关权限收放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

    (五)负责新区财政管理,审议新区内各园区财政预算,拟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六)根据授权,批准新区内属于市级审批或核准的各类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建设项目实施;搭建新区投融资建设平台;指导新区资本运作和开展投融资工作;监督、管理新区政府性投资公司的运营。

    (七)审批新区内各园区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组织新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介工作。

    (八)督促、检查新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九)协调垂直领导部门、市直部门设在新区的派出机构,做好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柳东新区的党建、纪检监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宣传、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研究柳东新区经济发展目标、重大改革措施和关系全局的政策问题,决定重大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

    协助新区领导协调和处理新区政务;协助新区党工委抓好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新区领导综合协调新区各部门及有关部门设在新区的派出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党工委和管委会重要会议和督办上级交办事项;负责新区日常公文处理、文档管理、机要保密、宣传信息等工作;按权限,协助党工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环保处

    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新区的城市规划、国土、建设和环保等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办理新区建设项目前期报批;协调新区城市及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及后续维护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协调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

    负责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审核各园区投融资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拟定新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制定和建立激励管理机制;指导、协助各园区管理国有资产。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新区开发建设投融资策划和资产整合包装,提出投融资方案;组织新区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协调;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新区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

    (四)招商局

    编制新区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新区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企业项目申请入区初审工作;负责限额内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和限额以上项目的转报工作;组织和策划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招商项目的洽谈、协调、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新区招商项目的统计工作;参与制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受理并协调处理外商投诉,协调落实入区项目资金到位工作。

    (五)科技局

    编制并实施新区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研究制定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下达的各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负责新区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等科技经费的管理;归口管理新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奖励工作;综合管理新区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以及新区技术市场工作;组织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区初审、认定(协助科技厅)和考核工作;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新产品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依法监督和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孵化企业、培育企业上市;联系做好国家级新材料基地工作。

    (六)经济发展局

    编制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确定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企业项目申请入区的准入把关,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报批以及依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动向对新区经济影响,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经济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以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综合管理新区安全生产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

    (七)财政局

    负责新区的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拟定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市各金融机构和税务机构,负责新区财政和财务审计等工作;规范管理和指导新区内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新区财政管理,审核阳和工业新区财政预、决算计划;拟定新区财政税收计划和财政增收计划,制定和建立财政增收激励管理机制。协调新区各方面利益关系,拟定新区与阳和工业新区、新区与鹿寨县的利益分配方案。

    (八)人事劳动保障局(加挂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综合管理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引进;制定有关人才(劳动力)规划及实施办法;培育、指导人才(劳动力)市场;负责新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及审批工作;负责柳州新材料产业人才小高地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企业员工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劳动力管理工作;协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统筹、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

    (九)社会事务局

    负责新区社会事务的协调工作,负责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民族宗教、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林水畜牧等发展规划编制,负责新区内贯彻落实上述各项社会事务的有关事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新区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事务问题。

    (十)政策法规处

    负责新区重大、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课题的组织、研究、起草和审订工作;参与研究提出新区有关体制性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权限收放的实施细则;联系有关部门,负责新区重大决策预案的先行论证和政策、法律把关;依法制定、解释新区有关政策、规章;承担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咨询的日常工作,组织普法教育;围绕新区中心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

    (十一)征地办公室

    根据新区的建设规划,承办新区征地工作,协助和配合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协助和配合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工作,负责集体土地的征收,草拟新区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新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的前期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务公开、行政事务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否定报告备案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业编制71名(含从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调剂的16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其中:管委会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5—7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6名。党工委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市直部门、垂直领导部门派出机构设置

    (一)市直部门派出机构

    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在柳东新区设置派出机构,其人员编制在各部门现有编制内调剂。

    1.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研究新区区域建设发展战略;协助组织新区内城市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新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办理项目前期和建设的有关报批工作;协助提出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做好新区施工建设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做好新区内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管理部门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新区建设执法管理工作。

    2.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分局

    组织新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和报批,主要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提出新区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和鹿寨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新区内项目的有关规划报批手续等。负责新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协助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调做好新区规划执法管理工作。

    3.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柳东分局(管理范围包括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根据市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拟订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

    4.柳州市公安局阳和分局更名为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管辖范围扩大到柳东新区范围)

    增设官塘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柳东大队、刑事侦察支队柳东综合大队、刑事侦察支队官塘责任区大队。

    (二)垂直领导部门派出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在柳东新区设置派出机构,其人员编制由各相关部门向主管部门申报或在现有编制内调剂,其中高新开发区国税、地税局牌子不变,其管理范围扩大到柳东新区管辖范围。

    1.柳州市国土资源局阳和分局更名为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东分局(管理范围扩大到柳东新区范围)

    编制和实施辖区(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负责集体土地的征收、农用地转用的报批;负责国有、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具体办理土地出让和划拨、租赁手续;负责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金、土地租金;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有关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与保护工作;实施柳东新区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落实耕地保护措施,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教育、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新区土地执法管理工作。

    2.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东新区分局

    负责对辖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经营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管理本辖区商标工作,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组织管理本辖区的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流通领域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3.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柳东新区注册登记企业(含中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并办理柳东新区内按政策规定的减免税和外贸企业、出口企业的出口减免税等相关工作。

    4.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按管理权限实行各类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批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开发区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新区建设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和建议,围绕组织实施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开展相关工作等。

    五、其它事项

    (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设置暂维持现状。

    (二)目前柳东新区内涉及的鱼峰区、柳北区、鹿寨县部分自然村、社区的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暂按现行政区划分别由鱼峰区阳和街道办事处、柳北区洛埠镇、鹿寨县雒容镇行使。待行政区划调整后一并理顺。

    (三)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市直部门设在新区的派出机构接受市直部门委托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涉及签章问题由市直部门另行刻制柳东新区业务专用章,对内等同市直部门业务用章。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柳州市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07〕22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机构职能编制 方案 柳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通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1月18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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