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武鸣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就武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祖乐,副主任潘金宝、黄明燊、潘志凡及全体常委会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吴朝晖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汉奎、县人民法院院长韦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穆及县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一名领导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主任潘祖乐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武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随后讨论通过关于我县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武鸣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武鸣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议案,并修订了《武鸣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会议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决定,武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8年元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