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持了全市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推动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深化。
面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粮食购销市场进一步搞活的新形势,梧州市把关注点放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解决农民卖粮难,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上来,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中央出台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后,梧州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改策以及补贴款的兑付方式等,了解农民的意见和想法,及时处理粮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粮食补贴工作全面、及时、有序的推进。2005年至2007年,梧州市共获得种粮农民直补资金836万元,获得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4334万元,享受补贴的农户达到了52.2万户。在奖励产粮大县,提高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积极性方面,梧州市经过积极争取,苍梧县、岑溪市被列入中央直接补贴产粮大县。2005年、2006年两年,梧州市共获得产粮大县奖励2050万元,其中苍梧县获得1363万元,岑溪市获得687万元。
与此同时,梧州市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05年以来,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布并启动早籼稻、中晚稻、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和执行预案,使市场粮价稳定在比较合理的水平,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为扎实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梧州市贯彻落实国有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处理的各项政策,减轻历史包袱。经认真清算,财政部门核定梧州市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财务挂账15436万元。其中,对经政府确认未消化完的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进行再过渡五年消化处理,挂账利息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梧州市负担利息8566万元;对销售定购粮、保护价粮价差额亏损挂账进行处理,经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共粮食财务挂账处理2451万元;对其他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进行处理4419万元。通过清算挂账实事求是地划分责任,稳妥地减轻企业历史包袱,确保了梧州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自1998年国有粮食企业实施改革以来,梧州市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不同粮食购销企业分别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租赁等多种形式,全面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目前,市本级及苍梧县的粮食企业改革已基本完成,尚未完成改制工作的藤县、岑溪市、蒙山县,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改制步伐,藤县的改制方案已经批复同意,岑溪市、蒙山县已完成改制方案上报待批。(彭振新 聂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