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融水县2007年度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了。今年融水县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一批新兵,这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融水县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广大适龄青年报效祖国、追求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一次极好机会。
一、今冬征兵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争取多征集在校大学生和大专毕业生。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边境地区,征集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少数民族、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军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仍按去年征集条件执行。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时间和方法。报名时间从10月18日至30日,适龄青年必须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乡(镇)征兵办报名参加体检,乡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县检。
征集在校大学生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范围和对象。征集范围为全区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专业及年级不限;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学生。
2、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年龄。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3周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周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报名方式。采取自愿的形式,由学生本人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系)出具的介绍信到所属高校武装部报名。
5、优待政策。在学业方面,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尽可能安排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大学生士兵退役现役后复学的,原就读高校按照文件精神,安排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也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在学费方面,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在优待安置方面,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二、应征入伍无尚光荣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我县2007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了。今年我县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征集一批新兵,这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我县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广大适龄青年报效祖国、追求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一次极好机会。
积极应征入伍,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兵役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服兵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就是这种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
积极应征入伍,是我军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国际形势和我国安全环境,正确把握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的基础上,对我军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军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和创新实践。变革大业,人才为本。建设一支现代化信息化部队,需要高素质人才。士兵是军队建设的基础,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让部队优中选优,是实现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决策,是实践我军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
积极应征入伍,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正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国家处于全面发展的良好时期。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国家安全还面临着霸权主义、恐怖主义、地区冲突、民族分裂、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等多方面的挑战与威胁。西方反华势力在军事上以反恐为借口,与我周边国家结成军事同盟,对我实施战略包围;政治上经常在台湾、西藏、宗教、人权等问题上对我进行攻击;经济上在人币汇率、经贸、知识产权等问题上与我发生摩擦。台海方面,陈水扁及台湾当局为摆脱政治困境和实现民进党胜选,变本加厉地进行“台独”分裂活动,大肆推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和“入联公投”,在“台独”分裂道路上越走越远,台海局势进入了高危期。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有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人民军队作后盾。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全县48万人民发出倡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保持和发扬我县热爱国防、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传统,动员全县有志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努力为有志青年报效祖国、投身军营,提供一切条件和便利。
积极应征入伍,是青年人实现崇高理想的重要途径。自古军营多俊才。军营是一所培养人、造就人的大学校,是广大青年大显身手、建功立业、充分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大舞台。每一个有志青年都应该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听从人民的召唤,到军营这块绿色的天地里去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实现自己的理想。
青年朋友们,你们是时代的骄子,你们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一代。党需要你们、人民需要你们、部队建设更需要你们,现在正是你们实现自我价值的大好机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国防建设之中去。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有全县48万人民的大力支持,你们一定会在从军报国的路上健康成才!一定会创造出令人为之骄傲的业绩!
附:2007年冬季征兵宣传口号
2007年冬季征兵宣传口号
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2、全社会动员起来,把最优秀的青年送到部队去!
3、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4、报效祖国,无尚光荣!
5、积极报名参军,让青春在军营里闪光!
6、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7、好男儿,当兵去!
8、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9、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10、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证!
11、向部队输送高质量兵员,为实现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12、忠实履行历史使命,坚决捍卫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