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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永福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永福县生产总值为337767万元,比上年增长1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4464万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75375元,增长13.5%;第三产业增加值67568元,增长13.8%。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4.48、61.85%和23.67%,分别拉动GDP增长1.62、6.91和2.6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一、二、三产业比重由上年的29.74:51.11:19.15调整为27.97:52.03:20.0,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工业化进程取得明显成效。按常住人口计算,当年人均GDP达到12546元,比上年增长11.27%。
全县完成财政收入20046万元,比上年增长16.12%;其中实现增值税9288万元,增长10.35;营业税2698万元,增长17.46%;企业所得税463万元,下降49.51%;个人所得税988万元,下降5.0%。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含中央追加支出)27928万元,增长41.25%。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9%,比上年末提高1.37个百分点,当年全县共安排1558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943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永福县统计局
2007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