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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十章 繁荣社会事业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和谐上林建设进程。

    第一节 加快文化上林建设

    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促进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挖掘、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民间文艺创作,打造文学艺术精品,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单位、名人和名品。加强唐代石碑等文物的保护,挖掘民歌、师公等民间民俗文化内涵,传承名人徐霞客、状元文化等文化遗产。打造"葵花旅游文化节"品牌。活跃群众文化,开展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节庆文化、校园文化,实施农村文化"2131"工程。加强县、乡镇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电子信息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以及广播电视、科技普及设施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市场建设与管理,加快培育一批文化企业,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发展文化产业。

    继续推进全民健身。鼓励农民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建设上林体育活动中心,完善一批县、乡镇、村体育场所,争取半数以上的乡镇拥有小型运动场或体育活动场所,半数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拥有一个篮球场或一处体育活动场所,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第二节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

    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县、乡镇、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建设,建设11个乡镇卫生院,131个村卫生室。加强计划免疫,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积极防治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发展民办卫生事业。2010年,每千人拥有医院病床1张,平均增长10%,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0.8人,平均增长1%,医师经过培训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2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60%的护理人员达到大专学历,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2010年有一半以上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大多数贫困村和城乡贫困人口都能得到医疗救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推动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促进文明村屯的建设,2010年以内,配套建设农村卫生厕所2000座,普及率达到53%。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三节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标准与方式合理规范、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

    2010年,力争基本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标准核定率达到100%。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和五保村规划建设,五年内建设3个乡镇敬老院、25个五保村。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认真解决进县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捐助和慈善事业,推进福利事业社会化。加快发展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事业,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工作。

    加强县、乡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节 促进城乡就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发展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完善对困难群众、农民工和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2010年,从业人员22.6万人,净增就业岗位3万个(含农村就业)。

    第五节 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

    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生活水平,是政府的根本责任。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规模,拓宽农业增效增收空间,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大力开拓以南宁市等中心城市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努力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建立劳务输出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逐步建立符合县情的支持优势农产品发展的补贴政策、主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保护制度,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努力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体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生活困难。鼓励企业建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机制。

    促进城乡消费。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开拓城乡消费市场,重点扩大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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