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农村法律助理员上岗开班仪式在苍梧县新地镇举行。来自新地镇、龙圩镇的69名农村法律助理员参加了培训班后领到了聘书。这标志着苍梧县农村法律助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建立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是该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介绍,苍梧县将设391名农村法律助理员,每个行政村配备2-3名,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可以单独设立1名。农村法律助理员应具备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法律知识、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等条件,主要由村委或村民群众从村干部、退休教师等热心公益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经考核、审批后,由县司法行政机关聘用,聘用期为2年。农村法律助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开展综治和有关涉法工作,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热情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当好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顾问;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钟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