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道路运输经营须知(客运)
一、办事程序
咨询、调查、受理、审核、发证
二、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驾驶人员(下注);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等
(4)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5)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三、申请客运经营开业应提交的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书;
3、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客流状况、经营方案、效益分析、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等。
4、进站方案。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等制度。
6、拟投入车辆方案,包括客车数量、类型、技术等级、座位数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检测证明材料及二级维护材料
7、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证明(按保险条例规定投保);
8、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交通事故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9、新车购车发票
10、购置证
11、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凭证;
12、客车必须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
12、其他说明符合经营条件的证明材料。
同时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的还要提供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请表》
2、服务质量承诺书;
四、收费标准
许可证:10元/套;
营运证:10元/套;
标志牌:25元/块;
4、道路运输费:8‰.
五、办结期限
1、客运业务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已予以许可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经营许可证,
六、办事流程
1、新车开车到柳州日通检测站进行外检;
2、开车并持上述材料到本窗口照相、办证。
3、有违章记录且未处理者,待处理后方予办理。
注:从事客运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进行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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