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申领因私出国护照须知
桂平市居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亲自到桂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十四岁以下儿童须与监护人一同前来办理手续。属急事办范围内加急办理的须提供加急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首次申领护照或过期重领护照
申领手续
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规格48×33毫米)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二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规格的照片二张,申请表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字体端正,无涂改;
2、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二份;
3、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4、领取申请回执单,并交费200元/证;
5、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对出国申请有疑点的,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内。
换发补发护照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将届满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4、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的其他情形。
桂平市的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到桂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换发护照申请手续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下面免冠白底照片(规格48×33毫米)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二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规格的照片二张,申请表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字体端正,无涂改;
2、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3、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二份;
4、提交原护照签发机关页和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5、提供需换的护照(如原护照需取回的,则复印并将原护照交受理工作人员验证剪角后才能取回);
6、已在国外定居的,提供所在定居国的定居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领取申请回执单,并交费220元/证;
8、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护照被损坏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换发。
注:若原护照非我市签发的,则需要待发函调查。
遗失补发护照申请手续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48×33CM)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二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的规格的照片二张,申请表必须作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字体端正,无涂改。
2、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3、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和原发证也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
5、领取申请回执单,并交费400元/证;
6、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补发。
查询电话:3363939 监督电话:338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