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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我直属机关自2005年以来各党组织选举产生了首届党的支部委员会,至今已任期届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要求和规定,经直属机关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对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型、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拔一批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一定党务知识、工作能力强、得到群众信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党员进(总)支部班子,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西乡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参加这次换届选举的单位是:城区直属机关所属党(总)支部,包括新设立的支部和党委(总支)下设的支部,(名单附后)。换届选举工作定于8月10日开始,至9月30日前结束。
三、支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产生办法
(一)支委的职数。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可配书记和副书记1人。支委会一般设委员3-5人,即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群工委员,书记、副书记、委员之间可以交叉兼职。
(二)支委候选人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4、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为人表率,廉洁奉公,敢于负责;5、业务能力强,表现突出。
(三)支委候选人的确定。酝酿和确定候选人,是搞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始至终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征求多数党员意见后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并将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于8月21日前报直属机关工委审核。
(四)支委的选举。支部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即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直接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
(五)选举的实施。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2、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然后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3、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各1人,前者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后者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4、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5、投票结束,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加以核对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均超过半数,则以票数多的当选;
6、选举会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四、选举结果的上报
1、选举大会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支委进行分工。
2、新产生的支部书记和支委的分工情况应于选举后2日内报直属机关工委审批,经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3、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根据上届支委会工作总结和建议,制订切合实际的任期目标与措施。
4、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直属机关工委。
五、几点要求
做好党(总)支部换届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组织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2、发扬民主,顾全大局。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教育党员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3、规范程序,科学运作。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一定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严肃党的纪律,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
附件:《直属机关换届选举党组织名单》
(中共西乡塘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