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根据“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 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对资源卫生局主要职能作以下调整:
1、 划出的职能
(1)将药政、药检职能交给桂林市药品监督管理资源分局承担;
(2)将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管理职能交给资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承担。
2、划入的职能
原资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划入资源县卫生局。
3、转变的职能
(1)将部分卫生建设项目的评估、评审、审核与财务检查,各类国家规定的考试(包括全县医师、护士执业考试、妇幼保健医师考试和以考代评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全县医师、护士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各类医学培训)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委托中介组织承办。(2)将疾病控制、 医政、妇幼卫生等面向社会的卫生行政执法职能交给事业单位。
4、加强职能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农村卫生工作、疾病控制和信息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资源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技术标准。
2、根据资源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草拟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组织和监督执行。对全县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医疗卫生执业、妇幼保健、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有毒有害工矿企业、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药械、 医疗器械等行使监督执法职权。3、研究拟定资源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战略目标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5、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6、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师资格、医务人员执业认定。
7、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工作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
8、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学科学发展规划、 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的攻关,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9、制订全县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败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卫生部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0、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卫生部、卫生厅、市卫生局组织倡导的重大外事活动。11、贯彻执行党的中医药政策,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资源县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完成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创建卫生城市和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13、负责完成资源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保健任务。
14、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疫情和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治, 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15、对直属单位实行全面管理,指导和管理卫生学术团体组织。
1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卫生信息、卫生宣传、信访、车辆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抓好卫生系统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做好局二层机构后备干部、女干部和非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政策。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股级干部、 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财务股
负责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有效地配置卫生资源;负责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及全县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贯彻执行《会计法》、 《预算法》,加强卫生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卫生系统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县卫生系统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三)医政股
负责监督实施省、市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血液采供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病员实施紧急救护;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和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制订全县中医工作、医学科技、教育科研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订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学术交流,推广科技成果,抓好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四)防保股
拟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卫生防病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开展疾病监督监测工作;遇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协调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对口联系等工作。
制订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及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对职业、食品、学校、环境、放射、化妆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实施卫生监督;负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依法对除已授权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的卫生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拟定整顿全县医疗秩序的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四、爱卫办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爱卫办)是县政府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办事部门,是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地点设在卫生局。(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协调实施。2、负责组织全县城乡除四害工作。制定除四害规划,督促检查年度目标的落实,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做好除害消毒药械的管理。3、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厕、改水规划,做好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5、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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