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l、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内容,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4、监督、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整、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组织全县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上报工作。
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强化职能
1、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
2、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的沟通、公证、监督作用。
3、加强“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帮教组织。
4、抓好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信访、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及机关日常人事、财务、劳动工资、车辆管理、后勤以及信息调研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2、基层股
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抓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全县刑释帮教工作。
3、法宣股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力度,组织开展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指导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
4、公律股
担任常法顾问、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代理、非讼代理、法律援助、协办公证、开展公证业务。
四、派出机构
司法局有8个派出机构:中峰司法所、延东司法所、大合司法所、梅溪司法所、瓜里司法所、车田司法所、两水司法所、河口司法所。
职责: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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