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转变
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和县政府及市纪委、监察局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局仍然行使行政监察职能。
二、主要职责
县监察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检查全县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协助政府加强廉政建设。
2、调查和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和行为。
3、直接查处乡科级(含副科级)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
4、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查处副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规案件情况。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监察局内设7个室:
1、 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干部室)
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主要领导讲话稿和有关重要文件;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收发、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和车辆的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案件管理和综合、分析、统计工作;负责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系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派驻县直属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调整、任免工作。
2、调研室(宣教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有关案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编发纪检监察刊物(通讯或信息):负责主抓纪检监察报刊、有关学习资料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制订规划,编写教材。
3、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
履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督查各乡、镇、局领导班子和科局级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履行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查纠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使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负责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鉴定的综合、撰写。
4、执法监察室
实施中央、区、市纪委、监察局下达的专项执法监察项目;实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执法监察项目和配合政府各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建筑领域内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对特大、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指导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5、信访室(举报中心)
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编写、传递信访信息;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加工整理,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催办信访问题、督办信访案件;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制订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科级领导干部信访、监督档案,抓好信访网络建设。
6、案件检查室
负责承办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乡(科)级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7、案件审理室
审理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审理申诉案件;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进行执行并予监督检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培训;做好被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
四、举报电话:431134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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