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山市检察院控申科和监所科干警到岭南镇溯河村李某家中,给李某等4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监外执行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收效良好。
李某等4人均系溯河村原村民委干部。4人因共同涉嫌职务侵占被合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2006年5月11日向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基于4被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赃、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从轻处理,同年7月25日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现4人均在缓刑考察阶段。近日,该案举报人来该院反映李某等4人与其一直不和,矛盾在加剧。
做好取保候审、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罪犯的谈话教育是该院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在与李某等人进行谈话时,监所科李科长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律教育。控申科谭科长耐心细致地和4人倾心交谈,深挖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在谈话中,李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但也提出举报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李科长找来该案举报人通报了与李等人的态度后,大家均表今后要尽弃前嫌,友好相处。(盘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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