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镇困难企业职工就医购药难问题,如何使这些“弱势群体”的医疗利益得到保障?合浦县积极探索适合本县实际的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医保政策,灵活创造困难企业的参保条件,拓宽医保扩面工作路子。据了解,到今年5月底止,全县已有161个困难企业参保,参保职工人数10588人;困难企业医保费征缴到位资金421万元,为全县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报销医疗费用达338万元。
该县在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适合本县实际的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办法。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合浦县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合浦县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在实施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逐步解决了有部分缴费能力的企业参保问题,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资总额3%的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帐户,但享受相应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创造了困难企业的参保条件,为医保扩面工作拓宽了路子。
首先,建立大病医疗基金,使困难企业参保职工在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限额后,能在大病医疗基金中得到报销,解决这些“弱势群体”因患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因病致贫的实际问题。据了解,目前,全县有250名困难企业重症参保职工,在经县医保中心转往县外上级医院就医后,医疗费用均能得到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其中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的重症参保职工,其医疗费用也能在大病医疗统筹费用中得到报销。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形成了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主要手段,以日常监督、月审核、年度考评为辅的管理模式,并以这一管理模式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切实保障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外,该县实施了《合浦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极大地方便了困难企业医保职工病人的就医购药。(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