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回顾贵港市近几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笔者认为,要实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就必须抓好科学规划,落实科学规划。
科学规划是指在充分调查和论证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所作出的对发展思路的界定。一个国家发展要有规划,一个地区发展要有规划,一个单位发展要有规划,一个具体的发展问题也要有规划。科学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法规性、可操作性的特点。科学规划是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协调性,才能以规划的高起点实现发展的高水平、高速度,努力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之路。规划是经过充分的论证,通过一定的程序出台的,规划一经实施,就具有权威性,不能够随意更改。但这并不是说规划不能更改,因为规划是有弹性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规划是可以适当地修改的,但这种修改不是对原有规划的“颠覆”,而是一个不断完善、充实的过程,总体上还是一个坚持和贯彻规划的过程。
科学规划是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最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科学规划要旨在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进行科学的设计,对发展中的具体思路进行科学的安排,使总体思路和具体思路都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符合“五个统筹”的要求,符合“四个建设”协调发展的实际。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只有科学的规划,才能实现科学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没有科学的规划,发展就会失去方向,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失去依据。国家制定“十一五”规划,就是对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划,是我国“十一五”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纲领。
科学规划是贵港市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成功经验。贵港市是一个农业大市,80%的人口在农村,人口基数大,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人均水平低。如何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是历届市委班子一直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经过反复研究、积极探索、努力实践,逐步把工作重心从农业向工业转移、从主要抓好现有企业发展向招商引资上项目转移,确立了以工业发展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核心的发展思路,并把这个思路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中,推动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靠经济、经济靠工业、工业靠项目、项目靠招商、招商靠环境、环境靠作风的“六靠”发展思路。这一发展思路,科学地规划了贵港市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对过去发展思路的完善和充实,更加符合贵港的实际,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加快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近年来,贵港市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大力发展工业,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与规划先行、科学规划是分不开的。在其他方面的发展也是这样。如城市建设方面,1996年地级贵港市刚刚成立,就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对城区进行高标准的总体规划。1997年总体规划方案公布实施之后,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严格按照这个总体规划进行建设,保持了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贵港市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规划,才能体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只有落实科学规划,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科学规划也是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规划是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第一要素,只有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协调性,才能为今后的发展开辟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走的路还很长,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每一项工作都设计好、规划好,并持之以恒地落实好,才能使目标成为现实。
科学规划是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重要环节。只有把科学规划的要求落实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实践中,规划的功能才能发挥,规划的成果才能显现。笔者认为,在制定和实施规划时,要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对科学规划有明确的共识。一是要形成规划先行的共识。规划是行动的指南,科学的规划是从实践中提炼升华出来的,又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必须充分认识到,没有科学规划就没有科学发展,规划出现问题发展就会受影响。近年来,贵港市通过调查研究、学习讨论、典型分析、外出考察、专家辅导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共识:思路决定出路,规划主导发展,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没有规划就没有加快发展。二是要形成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共识。在规划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关于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用市场经济的理念、弹性规划的理念、理性发展的理念、动态规划的理念,着力规划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各项重大问题,用科学的发展观和先进的规划理念指导规划的制定。三是要形成规划必须体现民主化的共识。规划是政府行为和全民行为的高度统一,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不仅要有政府的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更要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规划的编制到实施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增加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加强公众参与,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少数人参与、过多体现长官意志的局面,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和环节,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公开征询意见、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保证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二,规划要符合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规划是设计未来,是对未来的设想,这个设想是否可行,方向是否正确,就要看它是否是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的。在制订规划时,要坚持做到:一是规划目标符合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要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协同推进的要求来制定目标。二是规划原则符合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要义,在制定地区的整体发展规划时,要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集中力量加快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一切活动都要着眼于推动经济建设;要坚持改革发展的取向,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解决投融资、土地、环境等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规划思路符合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发展促进和谐,以改革推动和谐,以公平维护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以党的先进性引领和谐,努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四是规划成果符合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规划成果在理论上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上要经得起检验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同,同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三,树立法规意识,坚持依法办事,防止随意更改规划。有了规划,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办事,依靠法治和严格管理来发挥规划的效能,否则规划就是一纸空文,就会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了。一是要树立法规意识,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规划,像执行法律一样执行规划。科学规划不是主观臆测或仅凭经验空想出来的,而是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上的科学预期。规划一经公布,就具有法规的约束力,就要认真地贯彻执行。二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适时对规划进行完善、充实。任何规划,不论多么完备和合理,总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总会遇到与预期不吻合的情况。因此,规划应当有弹性,便于根据现实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调整,而这也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三是政府要负起规划的责任。规划是最重要的发展政策,做好规划,政府责无旁贷。规划的执行,关键在于政府的推动;规划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责任也主要在政府。因此,政府要尊重规划,模范地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做到以规划为准绳,带头执行规划,带头按规划办事,对规划的修改和变更要慎之又慎,要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作者系中共贵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唐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