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办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
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计划,对各项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论证、编报、审查、落实和验收。
三、.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进行全县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统计。
五、配合县委、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和落实县直机关单位包村扶贫工作。
六、组织和实施全县特困人口的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小额信贷扶贫计划、协调工作;会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七、负责抓好外资扶贫项目的编报、监督、指导和实施。
八、负责规划、协调贫困乡村干部培训和贫困对象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
九、负责历年到(逾)期扶贫资金的回收工作;
十、负责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秘书股:处理日常事务,制定计划,做好总结,草拟文件,会议组织、记录、档案、信访、接待、统计、后勤、车辆调度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项目股:编制本县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制定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建好项目库,并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资金管理股: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管好帐,理好财,做好月季报表,协调有关部门管好各项扶贫资金和物质,并负责扶贫资金发放和回收工作。
服务承诺
一. 落实好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决定。
二. 组织落实好本县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 做好扶贫开发项目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
四.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
五. 协调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本县扶贫开发工作。
六. 做好乡镇贫困村的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扶贫开发办办事指南
(一)、财政扶贫资金申报审批程序
贫困村(组)根据本地的实际写出申请报告及项目计划(新阶段扶贫规划项目库内项目) 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办按上级分配的资金指标从本县新阶段扶贫开发项目库中选出相应的项目,拟提出本县年度项目计划,经县财政局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分析讨论确定 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由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联合行文 上报市扶贫办和财政局;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由县扶贫办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并组织实施 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二)、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扶贫贴息贷款项目业主必须向农业银行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 向扶贫办提出列入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申请 农业银行负责按照贷款程序和权限审批扶贫贴息贷款 扶贫办、财政局负责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扶贫贷款政策进行审核并确认扶贫项目是否列入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计划 行文上报 自治区扶贫办、市扶贫办下达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70个贫困村分布
和平乡(8)小寨、中禄、江柳、大寨、白石、黄江、摆岭、龙脊
龙胜镇(5)上孟、岭田、金车、山东、崇楼
泗水乡(5)三舍、潘内、细门、里才、周家
江底乡(5)龙塘、建新、李江、地灵、城岭
马 堤(7)东升、龙家、牛头、马堤、里市、百湾、张家
伟江乡(6)丛林、大湾、甘甲、新寨、洋湾、里木
平等乡(16)小江、城田、太坪、平熬、甲河、留力、东社、昌背、隆江、新元、固洞、蒙洞、寨枕、平定、硬洲、罗汉
乐江乡(9)凉坪、同乐、大雄、石甲、石京、宝赠、地灵、西腰、金坪
瓢里镇(3)梅洞、思陇、孟化
三门镇(6)双江、滩底、同烈、双朗、大地、花坪
扶贫开发奋斗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区贫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0年,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定解决温饱的人口达90%以上;全区贫困村有70%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通四级以上公路;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70%以上的农户饮上安全卫生水,90%以上的农户用上电,人均有0.5亩以上的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比较优势产业基本形成并覆盖贫困 农户 ,30%以上的农户建有并正常使用沼气 池,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条件明显改善。
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依据
一. 国家扶贫方针政策;
二. 贫困人口数量;
三. 贫困县、乡数;
四. 自然条件;
五. 基础设施状况;
六. 地方财力;
七.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八. 资金使用效益;
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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