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武鸣县甘圩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实行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
一是在培养发展中实行支部负责制。党支部担负培养发展的具体职责,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基础上,待其真正成熟后,方可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确保材料完备,手续齐全,情况真实,培养到位。党支部在培养发展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有不成熟盲目发展、完成计划凑数发展的,视其情节,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支部及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支部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大会做检讨。二是在谈话中实行党委委员负责制。党委委员担负谈话把关的具体职责,要认真审阅材料,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发现基础材料不齐、不完善的,要及时处理,责令改正。若发现有做假现象,必须向党委汇报并明令取消。党委委员谈话不认真,了解情况不实、不全,或谈话中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照顾关系,讲人情盲目发展,群众有反映,问题查实的,要追究党委委员的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如有重大违背原则问题,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三是在最后审批中实行党委负责制。党委担负着审批的重要职责,党委要充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党员发展问题,会上不走过场,认真听取汇报,就每名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认真讨论,逐个表决。党委审批党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好最后一关。对审批不及时、不认真、走过场,有明显漏洞随意审批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应对其提出批评,并责令做出检查。对经教育仍不改的,给予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相应的党纪处分。
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后,甘圩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程序和步骤一步一步进行把关。该镇上半年发展了高质量的新党员13名,实现了时间过半、发展党员任务过半的目标。(甘圩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