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法院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请诉求,实现了一般信访不出庭室、大信访不出法院的良好局面。
该院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定院长、值班领导、庭长、承办法官都是接访责任人。规定法官遇到信访事项,应当进行接访,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立即给予解决或告知办理情况;职责范围之外或重大信访件应当进行导访,报告分管或值班领导。
针对法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瑕疵、不当,或者因工作欠缺致使应该落实的事情没有落实好等情形,信访当事人可以选择找承办法官、庭长、信访部门甚至院长直接反映自己的意愿请诉求,由接访人全程负责信访的处理与答复。
为让上级及早了解法院信访动态,该院坚持每天下午向政法委“零报告”制度,以便于对信访案件全程监控,做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
戴至6月30日,该院处理涉诉信访件5件次,接待来访8人次,信访件办结率100%,越级上访零记录。(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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