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玉林市市长金湘军主持召开市三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实施《玉林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玉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副市长刘子福、伍科雄、刘向群、韦力平、李克民和秘书长郭成球出席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国资委主任傅国海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多年来,玉林市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创新体制、发挥潜能、加大投入,深入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取得了显著成绩;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体系格局日趋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公共设施配套逐步完善,中心城区规模迅速扩大,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但玉林市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城镇区域性基础设施薄弱,城镇发展的动力不足。会议认为,玉林市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优越的区位条件,完善的交通体系,明显的产业优势,丰富的人力资源,强大的政策支持,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因地制宜、节约资源、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互动共进,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好《玉林市“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县城,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坚持市场推进和政府引导并重,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保持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的城镇化增长速度,缩短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2%,高于全区城镇化平均水平,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会议认为,制定《玉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无论对于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还是对于提高玉林市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提高玉林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消除垃圾污染、改善玉林市生态环境,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优化型城市的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依法依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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