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便于群众监督,也便于我们镇干开展工作!目前,全镇第一批通屯道路28条已全部动工,其中已完工10条,群众已集资到位120多万元。”这是武鸣县锣圩镇镇长陆耀华对2007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制后的真切体会。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便于群众监督,增强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武鸣县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三级公示制度。一是媒体公示制度。利用县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我县2007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二是村务公开栏公示制度。利用各村的村务公开栏公布项目所在村的新农村项目。三是现场公示制度。在新农村项目建设现场设立项目建设永久性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施工单位、完工时间、项目业主、投诉电话、监督单位、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内容。(余燕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