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武鸣县召开县四家班子全体领导和各镇及县直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的学习会,专题传达《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并组织专题辅导讲座。
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法者的手段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为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央纪委认真研究,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规定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方伟项传达了中纪委《规定》文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以此为准则,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同时,各级纪检机关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等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穆就学习中纪委《规定》,预防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专题学习辅导。韦穆就职务犯罪的概念和性质、新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犯罪类型、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阐述,让与会者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领会中央纪律作出的《规定》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治理预防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唤起党员干部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律,廉洁从政。县纪委要求,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原文,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在学习贯彻中,要对照《规定》的各项内容,逐一对照自查自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良好的作风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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