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日前召开。钦州市市长汤世保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切实搞好耕地保护工作,促进钦州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海空主持会议。
汤世保在会上对去年钦州市耕地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分析了当前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就做好钦州市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必须牢固树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坚决做到“四不”: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文件精神不走样,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政策不动摇,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改变,保护与发展“双赢”不缺位。
二、必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的行政一把手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保证耕地保护工作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和措施落实,对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耕地面积大量减少或破坏严重的违法案件,要按照问责制度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保护耕地必须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相合。要扎扎实实地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来保障粮食安全和解决工业原料,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农村生态环境,彻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四、耕地保护工作必须为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编制一个科学、合理的新规划;要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既可以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又可以有效保护耕地;要规范和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制止占用耕地乱挖虾塘、鱼塘;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高度重视补充耕地工作,做到占补平衡,确保钦州市耕地面积总量不减。
会上,汤世保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签定了2007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状。
灵山、浦北县,钦南、钦北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汇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创智作具体工作部署。 (记者 黄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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