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目前执行工作面临的案件多、压力大、经费紧张等问题,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运用“加减趁除”法,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2007年1至5月份案件执结率高达85.5%。
“加减趁除”法即:加,就是执行力度和信息交流要加强。目前进入执行程序的民事案件数量日趋增多,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反执行手段日趋多样,执行过程中要加大执行的力度、深度,丰富执行措施,加强与产权信息管理部门、申请人以及社会的执行信息互动,使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无法赖账;减,就是执行成本和执行周期要减少。执行次数和执行周期是制约执行效能的直接因素。因此,执行法官们注意利用基层执行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状况,做到有的放矢,一举执结,避免扑空,节约执行开支。另外还要加强案件执行期限的监督,把执行周期减到最低,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成本;趁,就是要抓住执行时机。有针对性地利用节假日,对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执行;对农村被执行人要利用农业生产规律,趁甘蔗、木薯、西瓜等农作物收获进厂的时机,对农产品或对其收入及时进行执行,避免其转移财产;除,就是消极执行和粗暴执行行为要消除。切实把执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与个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联系起来,以个人的执行成绩、效益作为年终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的直接标准,杜绝懈怠执行,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要注意文明执行,法、理结合,惩罚、教育相结合,做到程序合法、措施规范、语言得体,坚决杜绝态度粗暴、行为野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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